法律分析:
这是不允许的,上的开票单位、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卖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