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该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其只要适用于党的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和其他党组织。
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