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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合伙经营合同(3篇)

来源:公尼养生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一、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贵03-00762货车运输。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所购贵03-00762农用货车壹辆,归甲乙双方共同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遵义市剑瑞建材有限公司的砂石供应,在保证遵义市剑瑞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的前提下可以从事其他货物的运输(必须告知甲方所从事货物的物品及时间、地点、以及运输的利润)。 。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甲方提供货车、乙方负责货车的驾驶、保养、维护。 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合伙利润双方各占一半。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保险费用,记入运营成本。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2、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共同协商处理,驾驶员(乙方)按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驾驶员(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按交通规则、违规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乙方)自行承担,

  3 、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驾驶员(乙方)未做到车辆正常保养(发电机缺油、水箱缺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第29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 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2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甲方:_X

  乙方:_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合作宗旨,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将登记在甲方名下,车牌号:X12345的大客车采取共同出资,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

  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盈利,总投资为1,200,000.00元(壹佰贰拾万元整),甲方出资660,000.00元(陆拾陆万元整),占总额的55%,乙方出资540,000.00元(伍拾肆万元整),占总额的45%。

  三、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协调经营管理事务。资金收入和支出、车辆管理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协调管理。

  四、经营过程中,盈利、亏损、事故风险、故障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保养、等收益与支出,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与承担。以上按实际每月结算一次。

  五、车辆在经营中,甲、乙双方若一方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民事、经济责任则由一方个人承担。(如:非聘请的驾驶员驾驶、转借他人使用、正常营业时间外私自使用等)甲乙双方因应互相监督双方的经营管理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功时,由巴中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若仲裁失败,双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乙方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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