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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5篇)

来源:公尼养生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产基础建设,进步加强餐饮场所燃安全监管作,有效遏制燃安全事故发。根据号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案:

  、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些餐饮场所燃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民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是安全投不到位,作业现场防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作不,从业员缺乏燃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防爆安全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法违法产经营为措施不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员密集场所,旦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安全专项治理,从建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事故的发。

  、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液化油的餐饮场所,主要标任务是对存在燃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有充装资质的瓶,从消除隐患,提餐饮企业的安全。

  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燃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使液化油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瓶间。

  2、正使的液化钢瓶和备钢瓶应分开放置或防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明。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软管的,应当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2。0之间,且没有接,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次,若软管出现化、腐蚀等问题,应当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取得燃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钢瓶和液化。

  三、时间及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12417)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液化的餐饮场所并建基础台帐。

  2、查改的阶段(4185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案进认真查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7)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组的检查作。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及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水安全。根据《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检查对象及方法

  (一)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

  (二)对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县疾控中心负责进行检测。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自查整改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培训时间、地点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人员:学校后勤主任。

  第二阶段:现场监督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检查组对学校的供水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日-6月6日)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教育局成立以主管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检查内容

  (一)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供水学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使用涉水产品单位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四)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蓄水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五)自备水源周围环境、防护设施、蓄水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六)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保温桶是否进行日常清洗、消毒。

  (七)输水管道是否穿越渗水坑井或污水池等污染源;输水管道、阀门是否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敖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认真指导。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依法加大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严把许可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坚决杜绝学校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

  (三)加强配合,加大宣传。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着力增加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投入,改善学校饮用水卫生条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饮用水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饮用不洁水和生水,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全国“”结束。

  二、大检查范围

  全省粮食系统所有粮食企(事)业单位。

  三、大检查主要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防火)制度、防汛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保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各类专业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熏蒸作业和烘干作业以及粮情检测系统、通风作业操作规程、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

  2、仓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或私自建设、改造仓房,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待报废、需大修仓房(油罐)等危仓老库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所有建筑设施特别是整体或部分出租的仓储设施有无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对外出租的仓房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

  3、消防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栓、消防水带(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消防通道以及恶劣天气作业、安全值守巡查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粮食储存管理情况。库存的粮油是否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油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露天存粮的货台及囤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5、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情况。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以及高大平房仓、筒仓开展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或没有安全绳系留装置等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立筒仓、浅圆仓及高大平房仓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是否采取通风有效措施防止溶剂挥发积聚、发生爆炸、破裂、倒塌;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6、安全用电管理情况。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室、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7、储粮药剂管理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符合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作业警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是否建立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

  8、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项目。此次大检查中要特别突出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出入仓作业、机械车辆、外包作业安全等重点内容和环节。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的领导下,按照当地和省粮食局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粮食局前期部署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非治违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有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20日至全国“”闭幕前)

  1、企业自查。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和归纳。二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企业自查工作要在x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自查工作底稿一并存档。

  2、县级普查。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设区市直属企业,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普查任务。要组成普查工作组,确定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工,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在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企业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记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普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各普查组要对每个企业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普查组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当地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3、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阶段。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级普查工作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复查,复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要把仓容(罐容)量大、库存粮油多、经营业务频繁、存有各级储备、历次检查问题多、仓储设施老旧以及有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复查的重点。对复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市和省粮食局写出专题报告。

  在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阶段,省粮食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和隐患大的单位和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督导力度,坚决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整改总结阶段(x7年3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照监管职责向上反馈,争取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省和国家粮食局针对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好、组织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上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做好督促落实。要向当地安委办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粮食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组织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给予工作指导。要对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选定单位聘请专家典型示范、制定并落实激励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一线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省粮食局督导检查时,将把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督导抽查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x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粮食局;x月25日前上报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此后每个月3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和有关数据);全国“”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省粮食局汇总整理后报省安委办。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委区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消除各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维护我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消防隐患阶段。1月10日——1月20日,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在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属地镇街的指导与要求下,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主管部门也以联合分组检查的形式进行了督查。在自查与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有电器线路凌乱、电线老化、线头裸露、私自乱拉电线、煤气瓶与灶台未隔离、灭火器压力不足、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电器开关破损等。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务必对本单位再一次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各属地街道(镇)要对辖区内幼儿园做好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一是及时配备、补充消防器材;二是尽快清理电气线路、厨房等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隐患,清除杂物;三是对无法即时整改的隐患,需要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期限,并将相关情况说明于春节前上报主管部门。

  (二)消防安全教育进家庭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广播、电视、电子屏等方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着重检查寒假期间计划开展的各类实践活动、冬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严防交通、消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校(园)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选一”活动(“三选一”材料与活动小结于2月28日前,电子稿发到安保科oa)。

  (三)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2月10日——2月21日,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属地街道(镇)等各相关部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验收校园消防安全的整改结果。对于未上报整改计划情况说明,且未达到消防合格标准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要本着对全体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落实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根据“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全区消安委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各街道(镇)“守土有责”,要加强对属地幼儿园的监管,尤其对在居民家中租赁房屋作为办学场所的教学点,要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街道(镇)、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按照和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结束,在全省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年终岁尾、元旦春节和“”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通知》(鲁安发〔20__〕26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窨井盖、道路、桥梁、隧道、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20__年4月1日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整治方式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__版)》和省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项目对照检查。各企业项目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工停业。

  (二)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项目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制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检查结果要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业力量指导帮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项目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采购第三方辅助巡查、专家帮扶检查作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各有关部门到企业项目督导检查时,要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到一线开展帮扶式诊断,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遵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20__年2月7日、3月7日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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