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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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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离婚后双方都自愿再分割财产的,可以再订立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的行为有效。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分割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对于当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到人民,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前提是,起诉一方要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而只是起诉一方单纯反悔的,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净身出户三年后还能起诉吗

要看情况。净身出户后反悔了,此时一般是不能再起诉的。但是,如果对方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二、离婚十年后再起诉要求

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存在时效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的支持。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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