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签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事处或镇(乡)备案。
【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签署: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商铺门面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内不变。一年期限满后每年递增壹佰元整;合同期约满后,如果乙方继续续租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市场价格调整。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房屋产生的物业费管理费应由甲方缴纳。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以将店铺转让第三方使用。需提前提前向甲方,一切事物按照乙方合同期内容继续履行也可以从新签订新合同,或者合同期约满第三方可以协商从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缴纳房屋使用费。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应该退还给乙方该年或者该月没有使用房屋的租金。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此房屋,如果甲方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该承担负责违约金叁万伍千圆整的赔偿,来弥补乙方的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者手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