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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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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客观要件是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主体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员;

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邮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即国家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人员、分拣员、押运员、接发员、搬运员等;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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