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创造力开发;
中图分类号:G7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2015)29-0044-03
21世纪的教育正在出现一系列的变革趋势,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加强创造力研究,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培养创造性人才的问题上存在着两大误区:其一,认为创造力不能培养,即使能够培养,那也是高等教育的责任,与基础教育关系不大甚至没什么关系;其二,认为培养创造性人才是学校的责任,与其他社会主体关系不大甚至没什么关系。本文在辨析这两大误区的基础上,以中国科技城――四川绵阳的实践探索为例,对建构与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讨论。
一、青少年创造力开发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石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创造力开发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然而,对于创造力能否培养的问题还存在着广泛的质疑。有学者认为:“人类创新能力与创新人才的稀缺是基因注定的,不可更改的,至少在基因工程启动之前的历史中是这样的……我们知道怎样摧毁创造力,特别是根据中国的经验;我们不知道怎样判断和促进创新潜力,即使囊括全世界的经验。”[2]中小学生不能侈谈创新,这种观点在中小学教师中具有广泛的市场,在他们看来,创新成为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必要的负担。教育观念上的种种迷惘必然会最终反映到人才培养质量上来。教育进展国际评估组织对世界21个国家的调查显示,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世界第一,但创造力在所有参加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倒数第五。在被调查的中小学生中,认为自己有好奇心和想象力的只占4.7%[3]。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教育结果,与基础教育领域长期盛行的神秘主义创造观有关系,也与创造力科普工作不到位有关系,导致了对青少年创造力开发必要性、可行性的质疑。
事实上,包括创造力在内的人的素质发展是具有明显的连续性特征,即使会在某个特定的节点表现出明显的飞跃性特征,但也必定离不开一个量的积累。一个人的创造力不会在某个特定的人生节点突然出现,它需要一个累积的过程。青少年时期是个体创造力发展的重要阶段。有学者研究发现:青少年是个体创造力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科学创造力随着年龄的增大而表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但在14岁时要下降,在17岁时趋于定型[4]。还有学者的研究表明,青少年的创造力整体呈阶段性发展,在同一阶段内其发展呈连续性。青少年创造力从小学四年级起呈上升发展趋势,六年级到初一时水平明显提升,到初三时达到最高峰,进入高中后,其水平有所下降并呈稳定状态[5]。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就是要帮助青少年有意识地去完成个体创造力的累积过程。当今中国基础教育的重要弊端之一是对创造力培养的重视不够。因此,青少年创造力开发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它是培养一大批创造性人才的基础工程,更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石。
二、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理论阐释
当今社会还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认识误区:人才培养即教育是学校的任务,是教师的职责,其他社会主体的教育责任被严重边缘化。就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来说,普遍认为这是学校的事情,殊不知学校根本没有强大到可以独自承担如此艰巨的责任。我们从来不曾质疑过的“教育”和“学校”本身需要得到理性的检视。丹尼尔・科顿姆提出“教育是无用的”这一命题。他说:“如果我们打算全面彻底地思考教育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必须想想教育的无用性……如果教育有任何价值可言,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教育是无用的。”[6]这种观点无疑挑战了大多数人的教育常识,但却不乏其真知灼见。同样受到挑战的还有学校,家长们往往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尤其那些所谓“名校”,似乎就给孩子的人生买了一重放心的保险。盖托却提出了“上学真的有用吗”[7]这一质疑,尽管这是针对美国教育和学校而提出的,但是,其独特的视角无疑能够引人深思。根据某研究机构的《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2013)》,国内约有1.8万学生没有在校接受教育,而选择了“在家上学”[8]。学校具有其自身的功能局限性,它难以独自完成其教育使命,以开发青少年创造力为旨归的科技创新教育需要建立和优化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
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就是从大教育观出发,建立相关组织、制度与机制,形成以学校为基地,社会各类主体协调配合、共同开发青少年创造力的社会系统。。学校依然是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主阵地。面向青少年创造力开发,学校应当在教师专业素质、课程教学体系、教学设施设备等做出相应调整。二是家庭。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一个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其创造力开发。三是企业。企业应当肩负起社会公民的责任,承担起促进教育发展的社会义务,尽其最大能力为青少年提供参观与实践的机会。四是社区。社区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环境,社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校开展青少年创新实践活动。五是地方。地方最重要的职责是建立机制、搭建平台、统筹协调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六是群团组织。如团委、关工委、科协等组织应当多组织校际之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区域范围内形成科技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七是科研院所。科研院所是地方的智库,应该为青少年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他们能够走进实验室、走近专家学者,亲身体验创新过程。八是科技场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各类展览场馆都是人类创新成果的集中展示,青少年们走进科技场馆,能够从无形之中受到熏陶和感染。
三、建构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实践
近年来,绵阳市的高校和中小学校,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开展了课程教学、创新实践、创新竞赛、创业实践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是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成绩喜人。在科技博物馆建设、创新中心建设、乡村少年宫建设、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投入,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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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实践活动方面,由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教育体育局等单位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次,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等;此外,2014年还增设了科技城“小发明家”评选活动。由绵阳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小学课程组织开展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大赛、“为生活而设计”创新实践活动成果展、中小学生机器人竞赛等活动。绵阳市团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青年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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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对策
绵阳市作为中国科技城,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与此同时这方面的工作还大有潜力。根据创造学原理和系统原理等理论,建构科学的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能够极大地促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
(一)明确一个目标
中国科技城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青少年创造力,倾力打造科技城创新文化。系统、科学的科技创新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与实施,能够促进青少年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发展,有助于绵阳市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工作。
作为中国科技城,绵阳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在“软实力”方面还需要提升。通过系统、全面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体系建设与实施,在全市广泛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提高青少年创造力的同时,带动中小学校、社区、教育机构的创新氛围,同时影响家长和教师,形成更多、更大范围的市民关心、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能够促进绵阳市创新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这对中国科技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搭建三个平台
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是在创新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的,因此,需要搭建合理的创新实践平台以促进创新教育的实施。创新实践平台主要包括三类:平台、实践活动平台、展示提升平台。
第一,教育培训平台。科技创新教育的有效开展,需要对教师、教育管理者、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从现有的教育体系来看,传统的师范教育没有相应的创新教育师资,高水平的创新教育师资是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的主要瓶颈之一。一是在教师培训方面,教师是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主力军,需要组织开展市级、区县级、校级的不同层次的教师培训。教师不仅要学习创新教育的基础知识和方法,而且要掌握如何在校内外有效开展创新实践活动。二是在学生培训方面,应该在最大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方法的培训,并结合学生兴趣、需求、知识背景等实际情况,开展不同类型的学生培训。三是在家长培训方面:可在有条件的学校中开展家长培训;可借助“绵州讲坛”等形式,向更广泛的市民进行宣讲、培训。此外,在培训形式方面,可以借助“科技夏令营”“智能机器人培训班”“创造发明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生动有趣的、互动式的、体验式的不同方式,激发创新创造的兴趣,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实践活动平台。实践活动是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目前,国内外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实践活动往往是各种类型的创新竞赛,通过竞赛来吸引青少年进行学习和实践,并从中启迪创意思路,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目前,创新竞赛包括多种类型,尤其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智能机器人竞赛、青年创新创业竞赛等。一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要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类层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等联合主办的青少年学生科技竞赛和展示。二是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是一项综合多种学科知识和技能的青少年科技活动,通过计算机编程、工程设计、动手制作与技术构建,结合青少年的日常观察、积累,去寻求自己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发展自己的创造力。三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一项更贴近社会、更为复杂的创新实践活动。目前,国内有多个创新创业竞赛,例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2014年5月,绵阳市启动了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四是各类专题创新竞赛活动,例如:创意设计竞赛、航模比赛、劳技创新作品竞赛、“头脑奥林匹克活动”、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等,都是激发青少年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载体。
第三,展示提升平台。通过教育培训和创新竞赛,将产生较多创新成果。为了营造创新氛围,激励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创新实践,设置不同类型的展示提升平台,不仅促进青少年自身的成长,而且能够较好地营造城市创新文化。首先,设立“创新奖”,每年评选2至3名在创新创造或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少年,颁发创新奖。。其次,设立科技城发明奖,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奖,对突出的青少年创新发明成果进行奖励,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小科学家”评选活动。此外,还可以利用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在科博会上对绵阳市青少年的优秀创新成果进行展示。在绵阳市的新闻媒体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展示等活动,营造科技城创新文化。
(三)提供四项保障
为了确保中国科技城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有力促进绵阳市创新文化的宣传,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体系中,还需要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人员保障。人是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的主体。在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方面,需要确保三类人员。首先,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科技创新教育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其次,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专家委员会,聘期国内外科技创新教育领域的专家,由他们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项目评审、指导等工作。最后,各类学校的“种子教师”,从各个学校抽选出骨干教师,进行专门的培训,然后回到原单位对其他教师进行培训培养,扩大科技创新教育的师资队伍。
二是条件保障。青少年在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时,需要一定的实验室、资料室等条件,因此需要必要的条件保障。首先,在绵阳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设立开放实验室,为青少年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其次,遴选科技创新基地,将绵阳科技博物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技术馆、绵阳国家科技城创新中心等作为基地面向青少年开放。此外,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经验,成立“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并借鉴北京市的“翱翔计划”、重庆市的“雏鹰计划”,设立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的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三是制度保障。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的开展,还需要在制度方面跟进,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明确职责、规范经费使用、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建章立制,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创新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四是经费保障。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绵阳市在已有的相关资金的基础上,需要增加部分经费开展预算。此外,依托创新教育相关机构,可以以“命名”“赞助”“资助”等多种方面向社会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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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日本;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都道府县—市町村、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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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社会科普需求,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营造社会化大科普的工作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重点开展“落实纲要、全民提素”系列活动,充分整合和依托科协系统资源,更多地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加大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力度。
1、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不断提高。一是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和区教育局一起坚持以“普及催发展特色促提高”为行动指南,不断探索科技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搞好以“金钥匙”中小学科技节为重点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技比赛。二是提高城区劳动人口素质。与区人社局等部门,依托技工学校和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增强职工竞争择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三是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科协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为重点,辅以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等形式,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科学素质和科学决策能力。
2、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科协部署,动员科协系统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和服务,逐步搭建起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加强区各类科普基地管理、宣传。按要求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科普作品征集评选和科普基地的表彰。
3、组织参加市第2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技传播行动、科技模型教育竞赛等系列青少年科技活动,促进和提高青少年科普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二)、以科普周、科普日为契机,深化科普服务能力
1、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推动科学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加大科普进社区力度,完善社区“四个一”建设长效机制,鼓励街道和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广大居民所喜闻乐见的科普传播设施和方式,推进社区科普工作创新。
2、加强科协工作品牌建设。在各街道科协开展优秀科普工作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品牌建设激励街道科协争先创优,促进我区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3、利用网络开展科普宣传。。
4、编发科普系列丛书之四。
5、适时组织开展突发性事件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科协自身建设
自3月中旬我社区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单位以来,多次开展向居民征集意见和建议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36条,经认真梳理后,归纳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等五个方面,共23条。
社区党总支针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1、针对居民提出的文化活动少,制定社区小型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大型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针对居民提出的要加强社区青少年的培训,社区加大力度做好社区青少年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第三空间的作用。
[关键词]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现实意义;措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近年来,青少年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并且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这和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好办法,因此,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从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的栋梁,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青少年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然而,青少年在社会交往中,由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特别是出于青春波动期,极易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既是建设完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懂法、守法的公民,越来越成为时代的要求、历史的趋势。但在现行的教育模式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法制教育往往形成虚设,学校的法制教育被严重削弱,使得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长期落后,带来的严重后果也越来越明显。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扼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趋势,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从青少年本身因素来看,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和思想的发育还没有完全成熟,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好感情用事,缺乏辨别思维能力,在遇到一些挫折的时候,容易产生极端思想,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成长期有效的学生法制教育机制,才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减少、遏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二、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 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因而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没有专职的法制课老师,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对此不感兴趣,没有多少积极性可言。
(三)教育主体缺少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自控能力很差,从众心理突出,没有一个法律意识的观念,随时都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
三、加强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学校要抓好法制课的师资培训。法制教育是对青少年学生集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复合教育。因此,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是要经过专业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在当前法制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可举办法制教育课教师培训班,以提升中学法制教师的业务素质。
(二)教师要改进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法制教育课教师应充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迎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尽量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应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要适当地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的意识。
参考文献:
[1]李玲,王戈. 当前在校未成年人法制教 育的现状与展望.
[2]张玫.大连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现 状及思考.
[3]国家教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 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 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
[关键词]:校外教育 德育渠道 辐射效应
一、前言
从建国至今,我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已经迈入六十年征程。校外教育阵地包括各级各类少年宫、少年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虽然性质相同,但分属于教育、团委、妇联、科协等不同部门,目前校外教育单位及达2000多家。
二、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的职能
中办4号文件明确了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自应具备的教育服务功能:大中城市的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的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指导的功能。要利用基础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优势,在项目设计、活动组织、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示范;要在积极开展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要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好领头作用,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1.德育教育的重要平台
校外教育是与校内教育并行的、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人的一条重要渠道。确定校外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性质,对于保证校外教育发展方向和实施素质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础教育的任务就是要为少年儿童成长打好三个方面的基础:身心健康成长的基础;进一步学习,即终身学习的基础;将来走向社会的基础。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校外教育阵地成为一支生力军和一条重要渠道也已经是很自然的事情。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教育的人本、引导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是校外教育阵地的职责。
2.青少年社团普及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立形式丰富、涉及面广的各类学生社团是校外机构又一职能。在校外教育机构,广大少年儿童在课余时间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喜爱的兴趣社团;校外教育也为孩子们提供了各种千姿百态的社团。在内容上,校外教育主要从事的是文艺、体育类的活动,这些方面的教育与学校里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育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不太一样,更侧重对学生的情感、艺术技能、修养及身体协调性方面的影响,这些是潜移默化的,但同时又是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疏忽的;在形式上,校外教育的多数社团都是由学生通过亲身实践来完成,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引导和保护的作用,这种亲身实践的教育对于培养、自信的个性,获得真切的感知都是极为重要的。在校外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学校、年级,在学习过程中他们相互认识、交往、合作,成为好伙伴、好朋友,这相对校外教育本身带给学生的乐趣来说是有过之无不及的。可见,校外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学生在掌握艺术技能的同时,良好的个性品质得到充分自由、充分发展。
3.个性特长教育的重要平台
个别性是个性的具体体现,是个性的特异性,与别人不同的特点。个别性可以表现在认识、情绪、意志、能力、气质、性格等方面。个性的发展是不断满足更高的、新的需要的结果。个性、个别性发展需要个别化教育。校外教育应该为个性发展提供条件。
讲述、讨论、合作学习、发现学习、直接教育和个别化教育被称为七种教育策略。个别化教育的目的是根据个人的水平和需要调整教学。;其次,在学习形式上,可以避开了全班教学或集体教学动,而代之以小组实践、小组学科,适应于个体。校外教育的优势是:吸引和维持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提高学生的性和自律性,增强学生对其学习能力的自信。辅导,是最古老、最著名的个别化教育的手段。个别辅导是校外活动教师看家本领,看家手段。辅导员是最能体现校外教育特点的、响亮的、光荣的称呼。
三、校外教育开展的形式
1.公益性的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公益活动是校外教育阵地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应以育人为本,提供公益服务、发挥社会效益。正确提供公共性、公平性、非营利性的服务,确保进一步提高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利用活动中心的各种优势功能开展活动。
校外的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多样性的活动为不同个性差异的少年儿童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广阔天地,为个性特长得到发展创造了宽松活泼的环境,为因材施教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多种的活动形式给少年儿童一个崭新的天地。完全不同于课堂知识传授的教学方式,使少年儿童充满了活力。他们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自己提出研究(制作)的问题,自己寻找和学习有关资料,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自己动脑、动手进行研究、讨论,或实验、制作,或调查研究,最后归纳总结,获得成果。
2.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
校外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一部分,是进行德育的主要途径,它通过各种动之以情、寓德于美、寓教于乐的活动促进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校外教育培训内容是丰富多彩的,运动、科技、艺术、文化都可囊括其中。培训过程中,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校外教育的培训活动计划是灵活的,灵活的活动计划不受统一大纲、材的。灵活的活动计划可以使最新的科学成果和最新的信息随时补充到活动中来,让少年儿童尝到最新的“果实”,跟上时代的脚步。这对于培养新世纪的创造性人才是必需的。
另外,校外教育对少年儿童的意志、毅力的培养也是一个极好的课堂。到处都是发现式、探索性地学习,这同知识前沿的专家,科学家的智力活动性质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程度而已。这正是少年宫教育有利于创造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主要因素。学习艺术的过程具有磨练技能、技巧的特点,要想获得娴熟的演技和纯熟的书画技能,都要有一个漫长且艰辛的历程,要经受各种意志的考验和毅力的磨砺。校外教育能让少年儿童在集体中成长,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在校外活动中、在集体的学习和生活中,能使他们从娇弱依赖状态向成熟自理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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